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够用一生的承诺我在感情上是起了个大早,却赶了个晚集。 十年前,还在读高中的我开始了一段家长老师集体应该反对的早恋,懵懵懂懂,对未来毫无要求,只幻想能一生一世……最终我们的恋情没有经受住时间的考验,大二的时候夭折了。然后就这么浑浑噩噩的毕业了。工作后的业余生活也就是和朋友们聚在一起打发无聊的时间,周围的同学成双入对,没有结婚也是伴侣了。我却秉着“宁缺勿滥”的信念,坚强混到26,在小M眼里我已是准“剩女”了,这么至高无上的荣誉我可担当不起,顺着小M的话进了他的套,认识了现在的男友。 我叫他乖乖,因为他确实很乖。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,他给我的印象似乎符合我的要求“安全”,于是成就了我们的滨江之夜,那一夜,感觉像是回到了初恋,美好也是实实在在触摸到的真实存在。有人说,男人和女人最重要的是相知、相爱。其实,在你的一生中,真正能打动你的人,远远不止一个,都去相爱吗?关键在于是否适合自己,他让我看到生活的希望,令我对未来向往憧憬。 乖乖完全颠覆了小M口述中的形象,他热情,主动,活力,幽默,温柔,可亲…… 依畏在他的怀里,慵懒的像只小猫,时间仿佛停止了; 喜欢他剥桔子,然后一瓣一瓣喂进我嘴里,甜在嘴里甜在心里; 心甘情愿为他收拾房间做点家务的时候,他会什么都不干的围在我身边转圈圈,像个宠物似的让人真想捏他一把; 女人也许天生会“作”的,就像饿了必须吃饭一样,甜蜜的情感需要释放,于是出现了“作”“撒娇”“发嗲”之类的词汇,精准的描绘出女人幸福甜蜜的瞬间状态。男人也一样,乖乖发嗲的时候简直骨头都酥了,好一个北方男人,有时候真的觉得他像一个大男孩!感冒的时候我会比自己生病还紧张,使出浑身力气熬出一锅“爱心滋补粥”,看着他喝完才放心,潜意识已经把他当作亲人了,好微秒! 终究他是男人,需要事业来展现他的个人魅力,随之而来的应酬也在考验着我们对对方的坚定信心。爱是一种用心投入的狭隘的情感,它美好而独立但排他。当你爱一个人的时候,便想完完整整的拥有他,包括他的思想、他的情感以及他整个人。所以说爱情是自私的,当我得知他应酬内容的时候,忌妒心在作祟,口中大度的言语皆是违心违愿的,心里明明信任他,嘴巴不听使唤的还是说出一些伤害他也伤害自己的话。也许,他真的不应该告诉我,可是我喜欢他什么呢?不就是令人“生气”的坦率性格吗。 我们之间有太多太多的第一次:白色情人节、99朵玫瑰、爱心滋补粥……就在4月6日他由港返沪的晚上,捎给了我26年来最大的意外——订婚戒指!刹那是喜悦是空白,我不知道,只是问自己:我该收下吗?我们从相识到相爱的时间并不长,但是他给我的一切都令我能心安,对即将发生的事情空前的向往,这样的男人,即使冒险我也应该尝试。此时,千言万语已枉然,手指上闪耀光芒的钻石,意味着承诺,相互一生的承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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